结算业务
结算业务主要有资金汇划对账、资金清算、查询、查复、账务核算代理清算及其他辅助功能,可使用票据、汇兑等多种结算方式。
1. 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1)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均可使用银行汇票。银行汇票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可用于支取现金,公司客户只能用于转账结算。
2)银行汇票可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
3)汇票经收款人背书以后可以转让,进入市场流通。
2. 支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出票人是签发支票的单位或个人,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
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
3.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4. 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本票分为不定额本票和定额本票两种,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的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支付,均可以使用银行本票。
1)银行本票可以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可以支取现金。
2)银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期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3)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4)现金银行本票只适用于个人。
5.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农村信用社的汇兑业务采用电子汇兑、本系统汇兑结算业务和跨行结算汇兑业务,方便快捷。 |